以“数字速度”提升“民生温度”
市医保局上线“甬有长护”数字化应用
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(以下简称“长护保险”)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要部署,主要通过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、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。宁波是全国首批、全省唯一的长护保险国家试点城市。今年以来,我市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,建立了可复制、可迭代、可持续的长护保险制度体系,创新推出“甬有长护”数字化应用,提供全域化、专业化、数字化的长护保险服务。宁波这项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,得到了国家、省医保局充分肯定。
一、需求分析
截至2021年底,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62.6万,占户籍总人口的26.3%,其中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21万,占19.6%。预计到2025年,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接近200万,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30%左右。随着失能老年人特别是重度失能人群数量逐年攀升,当前长护服务难以满足群众需求。
一是失能人群分散,以亲人照护为主。重度失能人群约为总人口的千分之四,市区乡村和高山海岛均有分布,其中80%居住在家中由亲人代为照护。亲人照护费时费力,对专业护理服务有较大需求。
二是护理机构散乱,以生活护理为主。全市护理机构分布不均、类型不一,既有专业的长期护理机构,也有各类家政服务转型机构,服务内容主要为家庭清洁、卫生护理等,全市具有长护经验的机构仅35家,专业护理特别是医疗护理能力缺乏。
三是护理标准不一,以自我管束为主。持证专业护理员人数较少,大部分护理员为中老年群体,人员流动性大、服务标准不统一,缺少外部监管,影响长护服务质量。
四是护理资金缺乏,以直接划转为主。未建立长护保险资金筹集体系,前期试点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,不符合保险缴费与待遇享受相挂钩的原则,制度缺乏长期可持续的基础。
二、应用建设
围绕长护保险申请、评估、待遇、服务、监管“五大环节”,以数据流整合决策流、业务流和执行流,构建了以1个长护保险业务数据库为基础,以业务经办、失能评估、智能监管3个场景应用为核心,以参保人员、护理人员、评估人员、稽核人员4个APP为支撑的“甬有长护”数字化应用。
(一)建立长护保险业务数据库。数据库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直接连通,基于医保数据支撑,秒级核对校验长护保险参保状态,准确识别长护保险待遇享受状况。比如,对于新参保人员,获取人员参保状态后,立即加注长护保险参保标识,确保长护保险与基本医保同步享受。又如,对于新增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,根据医保系统救助状态,同步纳入长护保险财政补助范围,确保“应保尽保”。
(二)打造业务经办、失能评估、智能监管3个场景应用。服务“一站集成”。业务经办场景集成登记、受理、审核、变更等功能,实施服务机构服务项目、人员审核维护,结算审核参保人员长护费用,及时进行拨付。评估“一网联通”。失能评估场景既集成了失能人员在线申请、进度查询、政策解读等功能,也为评估专家提供资质申请、评估分配、结果录入等服务,有效打通评估各环节。监管“一屏尽览”。智能监管场景实时呈现护理人员数量、类型、区域和年龄分布,开展护理机构、护理员分布、年龄结构等数据分析,确保医保部门及时掌握服务供给配比、记录服务轨迹、开展视频稽核,确保服务供给规范化、可追溯,充分保障参保人权益。
(三)设置参保人员、评估人员、护理人员、稽核人员4个手机APP。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上线“甬有长护”APP,根据人员类别实施后台权限配置。参保人APP提供线上申请、评估查看、结果获取、服务选择和评价等功能。评估人APP提供失能人员信息核对、评估情况录入、评估结果确定等功能。护理人APP提供服务对象核验、定位打卡和项目记录等功能。稽核人APP提供护理情况查看、视频连线抽查、检查结果记录等功能。通过数据流转,对申请、评估、护理、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。
三、改革突破
一是实现全方位数据整合。强化数据全量整合,通过长护保险业务数据库与医保、民政、残联、人社、卫健等多部门系统进行互联,统一定义标准、规范交换规则,实现多跨部门数据协调。强化数据一体管理,明确统一评估尺度和服务质量,做到长护从申请到服务的全流程无缝衔接。目前,全市766.6万长护保险参保人、4381名评估专家、13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排查等信息已实现数字管理。
二是实现全覆盖服务供给。参保对象覆盖全市所有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,参保区域覆盖全市所有区(县、市),实现了区域人群全覆盖、城乡身份无差别。开展首批定点护理机构申报,积极引入福寿康、易得康等国内一流的护理机构落户宁波,并广泛吸纳本地服务机构,引领形成规模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的护理市场和市区、农村全覆盖的服务网络。比如,海曙区14家居家服务机构均在农村(山区)布置服务力量,福满堂和璞缘优欣服务机构专门扎根服务海曙西部章水、龙观等山区。目前,全市已有近400家护理机构入驻“甬有长护”平台,6200余名护理员进行实名登记,能够较好满足失能人员护理需求。
三是实现全域化基金保障。建立长护保险资金筹集机制,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按人均90元标准筹资,由用人单位、个人、医疗保险基金以及财政共同分担,其中城乡居民个人承担30元、财政统筹安排60元;职工参保人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45元。坚持“以收定支、收支平衡”,合理确定待遇标准,根据服务方式和失能等级,实施差异化支付,其中机构护理按床日定额支付,重度失能Ⅰ级、Ⅱ级、Ⅲ级的标准为每床日40元、50元和60元;居家护理按时长享受待遇,重度失能Ⅰ级、Ⅱ级、Ⅲ级的服务时长为每月20小时、25小时和30小时。
四是实现全闭环资金监管。通过数字画像,全面掌握长护各环节关键信息。依托大数据“早决策、早发现、早预警”机制,实现多维度异常信息主动预警、及时处置。构建严密闭环、快捷审核的内控流程,通过智能检测分析模块,实现对基金运行、费用审核、资金支付的全链条监管。
(市医保局)